民主自治,规范基层事务管理
高基庙镇高基庙村不断健全制度建设,充分听取党员干部、村民的意愿,严格实行党务公开、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,成立村务、村务监督委员会,对村务和财务实行全过程监督,做到每月反馈、每季公示,让群众明白,还干部清白。
文化浸润,提升村民法治意识
高基庙镇高基庙村法治文化广场上建有法治文化长廊150余米,法治文化墙100余米,法治文化游园500余平方米,法治文化健身场所200余平方米。村广播室每日定时播放法治文化;高基庙镇组织各村普法队伍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多次邀请市政法委、公安局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下乡活动。
资源整合,构建法律服务体系
高基庙镇高基庙村组建了一支以村“两委”干部、律师、人民调解员、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的乡村法律服务队伍,为村民零距离答疑解惑,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内依法合规解决邻里、土地、家庭、婚姻等各类纠纷。近三年来,高基庙村未出现一起刑事犯罪案件,无群体性事件发生,上访、信访事件大幅下降,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%。
平安创建,护航乡村振兴发展
高基庙镇高基庙村现有精神障碍患者14人、安置帮教人员9人、社区矫正人员1人、吸毒管控人员2人,村“两委”实行一人一档一策,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安装摄像头,一键报警器等严防肇事肇祸案件发生。安置帮教人员拟定5年安置帮教协议,帮助解决生活困难,让他们重拾信心、回归社会。高基庙村常年有3000名多名湖南、河南、河北务工人员在村辖区企业务工。高基庙村在镇综治中心的指导下,联合派出所、交警中队、司法所、法庭建立了流动综治监测站,实行驻村监测,对矛盾纠纷提前摸排、及时化解,构建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。
据悉,自开展“十镇创优、百村示范、千村整治”专项行动以来,高基庙村坚持“自治为基础、法治为保障、德治为引领、智治为支撑”的“四治”治理理念,挖掘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,激发网格员、平安志愿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,在社情民意收集、重大事项报告、民生事项服务、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,实现了 “小事不出组、大事不出村、矛盾不上交”。
(刘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