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日下午,法律援助中心文韬律师和刘洪律师驱车到新滩镇与刘某会面,当面询问其案件具体情况、签订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并收取相关证据材料,后续法律援助中心会为刘某免费指派援助律师,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。
据悉,近年来,为了切实做到便民利民,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致力于探索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。目前,洪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全市各乡镇司法所设置了20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,形成县、乡两级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;同时建立了“上门服务”工作机制,专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,争取让群众少跑路,“服务”多跑路。
(张僚)